
3月25日,長沙市望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對一酒店使用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的行為作出處罰:該單位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罰款人民幣三萬零一百元。
2022年2月24日,長沙市望城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在對群眾舉報投訴的長沙市望城區樂兒酒店進行核查時,發下同處該建筑內的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真偽性存有疑異。后來經鑒定,確認這份行政許可證為假證。
檢查中,消防監督員發現其中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與現行文書有所不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都帶有文書編號,大隊消防監督員在核對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使用的合格證中,發現其文號與系統審批的一家超市辦理的證書文號重合,并且單位懸掛公示的證書發證機關為“長沙市望城區公安消防大隊”,發證時間為2020年11月5日。2020年6月后,大隊啟用行政公章為“長沙市望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因此這份《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是假證。
經調查,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委托消防工程承包單位王某辦理消防救援機構許可,并簽有《消防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單位王某給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出具假證,并將原件銷毀。
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并持該合格證辦理了《特種行業許可證》,目前,公安機關已撤銷其行政許可。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負責人得知是假證表示因輕信第三方單位導致出現違法行為,非常后悔,并立即停業整改。
3月2日,大隊向望城公安分局出函,告知長沙市望城區米漾米居連鎖酒店向社會公布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屬偽證并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目前,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已對王某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進行立案偵查。據悉,此次查處假證是長沙消防部門與公安機關首次聯合查處,接下來也將繼續加強聯合執法力度,加大執法力度,如有發現違法法規行為絕不姑息。
消防部門提醒,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應場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前往消防窗口進行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或者經核查發現場所使用、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核查發現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相應許可,并將失信承諾情況記入信用記錄,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責編:顏雨彬
來源: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